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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行业将重点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发布时间:2010/9/7 10:00:00


国务院办公厅9月6日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提出以汽车、钢铁、水泥、机械制造、电解铝、稀土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

 

  意见提出了对企业兼并重组的相关政策扶持,如积极探索设立专门的并购基金等兼并重组融资新模式,完善股权投资退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的参与。

  意见提出,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证监会等11个部门参加,成立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协调小组,研究解决推进这项工作的重大问题。

  工信部部长李毅中今年7月部署该部下半年工作时透露,工信部自去年起就牵头起草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

  目前,中国较多行业仍存在“小而散”的现象。意见认为,“一些行业重复建设严重、产业集中度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市场竞争力较弱的问题仍很突出”。而在资源环境约束日益严重、国际间产业竞争更加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的新形势下,中国行业主管部门已感到迫切需要进行行业整合。

  以钢铁工业为例,2009年河北钢铁、宝钢、武钢、鞍本、沙钢等五大集团合计产钢1.65亿吨,仅占同期全国钢产量的29%,这与《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的“国内排名前5位钢铁企业的产能占全国产能的比例达45%以上”的目标相距甚远。

  今年6月,国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提出,力争到2015年,国内排名前10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例从2009年的44%提高到60%以上,推动钢铁工业结构调整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若干意见还要求各省市区人民政府要抓紧制定和上报本地区2010-2011年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方案,由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此次《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提出,各地要努力营造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的良好环境,而这正是国内行业并购的主要障碍所在。如果不能清除各方面的制度障碍,则这些行业“小而散”的局面仍无法破解,因而,需要破除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以财税利益分成协议等方式理顺地方利益关系,并切实向民营资本开放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放宽在股权比例等方面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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