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印发《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通知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1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规范、引导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结合贯彻落实《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联合组织编制了《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现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