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编辑平台

编辑出版

《热加工工艺》编辑部

  主办单位: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二研究所;中国造船工程学会

  主管单位: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兴平市44号信箱

  邮编:713102

  电话:029-38316273

  邮箱:rjggy@vip.163.com

在线调查

相关下载

友情链接

您所在位置:首页->行业快讯

扬州新邮特种铸造金属公司擅建淘汰项目
发布时间:2011/5/26 16:27:00


  扬州新邮特种铸造金属公司擅建淘汰项目

    省厅致函高邮市要求严肃处理

    中国环境报记者 闫艳 高杰 见习记者 李莉 范圣楠 南京报道 江苏省环保厅近日向高邮市政府发出函件,要求严肃处理扬州市新邮特种铸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问题。

    今年4月,高邮市部分群众以“不顾百姓生命,污染国家水源”为题,向江苏省分管环保的副省长徐鸣反映了扬州市新邮特种铸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污染扰民问题。

    徐鸣当即在这封来信上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立即调查处理。随后,江苏省环保厅苏中环保督查中心及时抽调人员赶往高邮市,对扬州市新邮特种铸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督察。

    在督察中,环境执法人员发现,这家企业主要存在四大环境问题:

    一是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且不执行环保部门下达的限期改正要求。据业内人士透露,高邮市环保局在对这家公司报批的《年扩产5.2万吨金属铸造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和现场调查后认为,这个建设项目含有“高炉炼铁”部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未经环保审批就擅自开工建设。因此,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做出了“暂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明确要求扬州市新邮特种铸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不得实施扩建”。

    2011年3月21日,高邮市环保局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炼铁高炉的生产和建设,经产业政策主管部门确认后,并完善环保手续后方可建设和生产”。

    但是,江苏省环保厅苏中环保督查中心现场检查后发现,这家公司未执行高邮市环保局下达的限期改正要求。这家公司在厂区内北侧新建了两台炼铁高炉,其中1台已建成并投产,另外1台正在建设之中,公司正在厂区内东北侧建设铸造车间。

    二是擅自上马炼铁高炉建设项目,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现场核查发现,扬州市新邮特种铸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炼铁高炉容积均为108立方米,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三是这家公司还在国家南水北调三阳河(高邮)“清水通道”的维护区内,违规设置废水排放口。环境执法人员现场督察发现,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的通知》关于“清水通道维护区内禁止排放污水”的要求,高邮市三阳河是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清水通道”。但是,这家公司却在位于“清水通道”维护区范围内设置了排污口,所产生的废水排入西侧的三阳河。

    四是这家公司未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环境执法人员现场督察发现,公司的轧钢生产线未配套建设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燃烧废气及工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同时,厂区内未配套建设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导致生产废水直排。

    对于这家公司的环境违法问题,江苏省环保厅明确提出建议,要求其立即停止炼铁高炉的建设和使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同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新建违反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及省相关要求对现有项目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艺和设备予以淘汰。

    同时,江苏省环保厅在发给高邮市政府的信函中还要求,依据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要求,高邮市政府要立即责成扬州市新邮特种铸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现有项目实施限期整治,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根据三阳河(高邮)“清水通道”维护区的保护要求,立即拆除这家公司违规设置的排污口。江苏省环保厅还要求高邮市环保局加大对这家公司的监管力度,对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污染物排放、排污口设置等存在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61-1133/TG |国内发行代码:52-94 |国际标准出版物号:1001-3814 |国际发行代码:SM8143
主管单位: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二研究所;中国造船工程学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陕西省兴平市板桥支行  帐户名: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二研究所  帐号:2604031909022100458
版权所有©2024热加工工艺》编辑部 陕ICP备10008724号
本系统由北京菲斯特诺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