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18日电(记者任会斌)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获悉,为落实国家的环保政策要求,根除重金属污染隐患,今后几年内,内蒙古将加大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力度。
内蒙古铁矿、有色金属和稀有金属矿产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冶金工业基地,此外重化工产业也极为发达。为防范和消除重金属污染隐患,内蒙古规定各盟市必须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作为今后受理新项目的前提条件。
在严格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行业建设项目的用地、节能、环保等准入条件基础上,内蒙古还要求未通过环境评价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同时,不符合产业政策、危害居民健康的已建成项目也必须限期关停。
根据内蒙古新制订的规划,到2010年底,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必须关闭并拆除。到2012年底,内蒙古计划完成历史堆存的铬渣无害化处理任务。
此外,凡是未按期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的盟市或旗县,内蒙古将对其实施区域限批。凡是未依法处置重金属污染物的企业,相关企业责任人也将被依法查处。